辦採購案自肥 前台北縣客家局長何培才判刑5年8月定讞
台北縣政府客家事務局(已改制為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)前局長何培才,於2009年在職期間,辦理客家園區附設餐廳及藝文交流活動時,疑似違法讓自己與家族經營的廠商得標。一審將他重判10年,二審改判9年半,但更一審改輕判有期徒刑5年8月、褫奪公權2年。全案再上訴,最高法院20日駁回上訴定讞。 《詳全文…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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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縣政府客家事務局(已改制為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)前局長何培才,於2009年在職期間,辦理客家園區附設餐廳及藝文交流活動時,疑似違法讓自己與家族經營的廠商得標。一審將他重判10年,二審改判9年半,但更一審改輕判有期徒刑5年8月、褫奪公權2年。全案再上訴,最高法院20日駁回上訴定讞。 《詳全文…》